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高级研修工作的通知》(浙工程办〔2020〕2号)文件精神,我院将推荐2名教师参加2020年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高级研修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承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且具有良好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
4.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优秀,各高校优先推荐参加过2016~2020年创业导师培育省级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
二、计划实施
高级研修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开展2~3天授课培训,主要开设创新创业前沿理论与发展动态课程;第二阶段:名师工作坊,由研修班导师确定数个研究方向,分组带领学员开展为期2周左右的课题研究和项目教学;第三阶段:成果分享会,集中1天时间分享各课题组研究情况,汇报研究成果,并推荐不少于学员数60%的工作案例参评省级优秀工作案例。
三、培训报名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做好推荐工作,统一填写《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高级研修计划参训学员申报表》(附件2),于2020年8月22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253109162@qq.com,纸质稿(盖章)交至人文学院办公室(一号教学楼1315办公室)。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人文学院联系。联系人:林海春,联系电话:665878
人文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