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向全校开展评选工作,我院拟推荐1名教师参与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
一、 评选范围
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教师。
二、 评选条件
请参考附件。
三、 评选办法
请将《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于9月25日之前发送至:63421059@qq.com
联系人:林聪伶15858842134/682134
创业学院 工会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