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7届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创业学院组织评选,拟确定网络创业班潘路瑶同学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人选,现予以公示。
1、反映情况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个人或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创业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情况的要求。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4日,共3天。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55589645
特此公示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