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按照《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补贴实施方案》(浙工贸院〔2016〕17号)文件规定,经创业学院初审合格,拟给张洁丹等6位同学发放创业补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院系 |
入学时间 |
公司名称 |
1 |
张洁丹 |
人文系 |
2014.9 |
温州东久锁业有限公司 |
2 |
戴志德 |
汽机学院 |
2015.9 |
温州蒂姆眼镜有限公司 |
3 |
徐定安 |
汽机学院 |
2014.9 |
温州诺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 |
魏广利 |
经贸学院 |
2015.9 |
温州百雪力贸易有限公司 |
5 |
章学洋 |
经贸学院 |
2015.9 |
温州伊丽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 |
蒋振庆 |
经贸学院 |
2013.9 |
浦江广鑫毛纺有限公司 |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等方式予以监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
联系电话:5558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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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
2016年12月19日